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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| 西宁收账公司简介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确定 |  
			| 来源:西宁收账公司  添加时间:2018-12-07 浏览次数:31153 次 |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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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| 成都收账公司简介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确定 
 四川商务收账公司有专业的追债收账团队为您提供债务咨询,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追债方案,坚持以合法、正规模式清债,绝不抱任何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;我司实力雄厚、手续完善、在守法合法的前提下,专追收各种死账、赖账、工程款、工资款、诈骗款。实力强、效率高。个人借贷问题,是民间发生较多的纠纷之一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在计算个人借贷利息时要注意以下三点:
 (一)没有约定利息的,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。
 (二)个人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;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。
 在这里要注意,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,也就是说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,出现纠纷时利息要分两种情况计算:
 1、约定利率超过四倍,但当事人实际没有按约定的利率支付,或者没有支付利息,出现纠纷后,法院对超过四倍的利息不予支持,但四倍以内的部分法院是支持的。
 2、约定利率超过四倍,当事人支付以后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的,根据法律的规定,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的,该部分合同条款无效,按无效合同的规定,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。
 (三)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。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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